本报讯据检察日报报道,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《产品质量法》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,有关修改《产品质量法》的呼声非常强烈。
近年来各地为贯彻《产品质量法》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做了大量工作,打假治劣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。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5月下旬派出5个执法检查组,对浙江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、河南省及重庆市执行《产品质量法》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。各检查组在报告中不约而同地指出,除地方保护主义、不严格执法等原因外,《产品质量法》本身存在着一些缺陷,制约了执法力度。如法律没有赋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手段,特别是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扣押权和没收权,从而导致行政执法手段太软,无法有力震慑不法分子。法律的可操作性还有待改进,法律中“违法所得”等概念在执法中不易确定,“可以吊销营业执照”等规定弹性太大,而法律规定“明知”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产品才受到处罚,“明知”难以认定,违法者逃避法律制裁的现象屡有发生。与会者普遍认为,随着经济的发展、改革的深入,现行《产品质量法》中不少条款已经不适应当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新形势,亟须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。
据悉,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在研究《产品质量法》的修改问题,有关人士建议国务院尽快将《产品质量法》修正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争取修改后早日出台。